會議由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教授致辭並論述了我國法律文獻注釋的現狀,隨後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羅偉先生介紹了《法律文獻引用注釋標準(建議稿)》,北京大學法學院賀衛方教授進行總體評議。羅偉先生的建議稿和賀衛方教授的評議引起了各與會法律界專業人士強烈的學術共鳴,之後各與會者對羅偉先生的建議稿以及如何在法律界推薦聯合採用進行了熱烈的討論,最後在一定程度上達成了共識。
本次會議為將來制定一個更加全面、完整、權威的法律文獻引用注釋標準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同時也是對我們法律學術史研究的落實和推動,更為我們法律文獻注釋的實踐工作的進一步規範化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會議決定成立“法律文獻引用注釋標準編委會”,編委會由與會者組成,並計劃將《建議稿》上網向法律界徵求意見,2005年10月修改後召開新聞發布會,予以發布,供法律界自由採用。